广东关于组织开展全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安全帮扶指导工作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安全监管,稳控安全生产形势,我厅决定组织开展全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安全帮扶指导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5年4月至10月。
二、指导范围
根据广州、深圳等市在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进度情况,计划帮扶指导线路20条,其中,广州10条、深圳10条(每条线路不少于2个标段或工区)。
三、指导内容
(一)工程项目参建各方落实安全责任制及施工安全管理情况;
(二)施工单位安全组织管理、安全教育培训、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安全技术交底、应急管理,以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安全风险管控,特别是复杂地质条件下隧道施工安全风险辨识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等情况;
(三)落实涉水地下工程“六项措施”情况;
(四)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2025“隐患排查治理年”行动情况;
(五)抽查危大工程及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高风险作业环节安全管控情况;
(六)落实《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严重缺陷清单(试行)》要求情况;
四、指导方式
我厅委托广东省建筑安全协会抽调专业技术力量组成施工安全帮扶指导工作组,每次帮扶指导不另发通知,由施工安全帮扶指导工作组直奔现场开展施工安全帮扶指导工作,属地主管部门要安排执法人员全程参与。施工安全帮扶指导工作完成后,各施工安全帮扶指导工作组向接受帮扶指导的项目反馈指导意见并出具《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安全帮扶指导意见书》,由项目部相关负责人签收;施工现场如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施工安全帮扶指导工作组应及时报告属地主管部门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由属地主管部门责令其立即整改,并督促整改落实。施工安全帮扶指导工作组要按时收集整改完成情况。
我厅计划在开展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安全帮扶指导的期间,开展政策宣讲活动,帮扶指导工作组每帮扶指导一个城市授一堂课,对《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等政策文件进行宣贯解读,请属地主管部门配合好施工安全帮扶指导工作组开展政策宣讲活动。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全力配合帮扶指导工作。广州市交通运输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要深刻吸取近年来地铁项目事故教训,进一步认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生产形势,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对接工作的科(处)室和人员,加强统筹协调,全力配合开展好全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安全帮扶指导工作。
(二)加大整改力度,狠抓工作落实。对帮扶指导中发现的问题,广州市交通运输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要督促各方责任主体认真落实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同时要制定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台账,跟踪复核整改落实情况,确保整改到位。涉及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严格依法按程序实施行政处罚。并将整改和查处情况及时反馈施工安全帮扶指导工作组,由施工安全帮扶指导工作组汇总上报我厅。
我厅将适时派出工作组以“四不两直”方式对帮扶指导工作中发现存在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的项目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如发现仍存在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未落实整改等情形的,一律对相应责任主体处以暂扣直至吊销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限制其在我省建筑市场承揽业务;对未彻底整改安全隐患且冒险施工作业的,一经查实,依据刑法修正案(十一)将相关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严明纪律,举报违规。帮扶指导工作人员要客观公正、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接受帮扶指导的工程项目参建各方要全程监督施工安全帮扶指导工作,发现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等行为,实名书面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反映,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受理反映情况书面材料的通信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483号粤财大厦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
此次施工安全帮扶指导工作时间长、涉及面广,请广州市交通运输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安排1名业务骨干作为施工安全帮扶指导工作联络员,于4月20日前将《全省在建交通线路静态、动态信息统计表》(附件1)、《各标段静态、动态信息统计表》(附件2)及联络员名单回执(附件3)报送我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电子邮箱:jt_zac@gd.gov.cn)。并请于施工安全帮扶指导工作组帮扶指导工作结束后一个月内将有关整改情况和执法查处情况报送我厅。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4月11日